1.贵州私闯溶洞的驴友已经找到,他们应该支付救援费吗?

2.游客在5A级景区出事,景区需要负哪些责任?

3.驴友救援由谁买单?

4.公务员时政热点:如何看待有偿救援

5.景区为何让一游客终生免费旅游?

景区救援应不应该有偿辩论赛_景区救援是否应该收费

四姑娘的第一张有偿搜救罚单,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正确的选择,因为一些人在景区为了自己的冒险精神,不顾安危就去翻越那些危险的地方,这对于自身和景区都是不负责的,而且搜救本来就发费很多的人力物力,而且对于对于很多人来说还是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所以有偿搜救还是值得推行的。

要是上升到旅友搜救的职业,我想也是值得推崇的,但是需要具备非常好的身体素质和野外救援的能力,但是这方面的考验或者标准并没有一个准确公正的。

实施有偿救援,目的不在“收钱”,主要是为了遏制“野游”,景区也是无奈之举。尽管如此,景区的有偿救援,还是在社会上引起热议,有人认为,违规“野游”者理应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但有评论认为,依赖有偿救援来震慑“野游”等违规行为的做法,从根本上既难以解决问题。景区真正的也是为了游客的安全考虑。

旅游救援服务产生的费用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想要让有偿救援服务具有可持续性,必须要提前制定规范。由于事故的突发性,景区和游客之间没有议价空间和时间,因此作为救援主体的景区,应该提前清晰界定各类事故类型、救援效果以及对应的救援价格,避免救援后产生争议。同时,救援费用的定价应该遵循市场化机制,并接受部门和社会大众监督。

贵州私闯溶洞的驴友已经找到,他们应该支付救援费吗?

驴友探险被困,救援费用应该由驴友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而且还要有高额的罚金和严厉的处罚措施!

有的驴友可能会脸色一凛,怒目呵斥我:我从未见过如此冷血无情之人!

我只是觉得,探险嘛,比的就是胆大,玩的就是心跳,说到要任性要玩命就一个比一个猛,怎么说到钱就洪世贤附体,人间清醒了起来?原来钱还是英雄胆的试金石!

驴友们,你们探险被困,我也知道你们肯定不是故意让自己受困的,我们每个人也很希望你们早日脱困,所以救援队也是很积极地施救。但你们也应该知道,你们去探险的地方必然是值得探险的,说明你们受困的地方肯定是危险重重,所以救援队员的救援阻力也会增加,事实上,就是有救援队员在救援中付出了生命。他们是为了钱去救援吗?他们是为了成为英雄而去救援吗?他们只是因为你被困了需要帮助救援而去救援!

有人以为付了救援费用就等于扯平了吗?以为承担了救援费用就可以任性探险吗?以为承担了救援费用就可以买救援队员的命吗?

这个钱买不回也买不到救援队员的生命!这个钱是在提醒还没开始探险的驴友不要忘了初心:你是要体验冒险精神,不是要当“张三”!

有同行的驴友表示:我感觉到了危险,我劝也劝了,可是我的队友就是劝不听呀!我们相信你已经尽力了,但是队友是你自己选的,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有的驴友表示:景区没有提示危险,我们不知道呀,景区应该负责!作为正常人,大家对危险都有一定判断,不然也不能活到这个时候。再说了景区又不是你的监护人,景区给你负责了,是不是你将来给景区养老呀?

探险就是有风险,明知有风险还要去探险,造成被困了得到救援了,啥责任都不用承担,那相当于白嫖了还大声吆喝:大家快来玩呀!对于这种任性或没有危险判断力的驴友,就应该得到承担救援费用+高额罚金+严厉刑罚的铁拳重击!

游客在5A级景区出事,景区需要负哪些责任?

不用出救援费,但需要担负责任

救援费是不用出了,因为救援是属于消防队的基本责任之一。但是他们私闯溶洞私自撬锁,并且可能对溶洞内现有的钟乳石等各种自然景观造成损毁,而这部分损失是必须要承担起责任的。

并且交一定的罚金,警告其下次不要继续这么做了。否则的话他们很可能会因为违法成本较低,于是又重新撬锁进入类似的溶洞,或者其他尚未开发的自然景区探险。

小心溶洞迷宫

据了解此次参与探险的人员中,年龄最大的71岁,最小的35岁算是一群中老年群体了。还好当地及时发现了未开发的溶洞锁被撬了,并且报了警,最终才能将这15名探险队员救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为这个溶洞规模庞大,洞洞相连,里面就像是一个迷宫,不熟悉路况的人轻易的进入这座迷宫中,很容易就会迷路,所以才导致这15名队员迟迟未能自己脱身而出,如果没有救援,他们15个人都不知道能熬到什么时候。

吸取教训

这件事情也告诫我们,在进行探险的时候一定要做好万全的准备,并且在进入探险区域之前,要和家人时不时发个消息报个平安。否则即便自己在探险过程中不小心遭遇到了重大的危险,也没有人能及时了解情况,从而导致我们错过最佳的救援时机。

另外最好不要单独前往未知领域探险,未知领域所存在的危险是我们无法估量的,而单独一个人在面临危险的时候,很难脱身而出。没有同伴的帮助,即便是我们不小心陷入了一个沼泽地里,很有可能都会被困于此,更不要说遇到毒虫猛兽,或者进入一个没有信号的迷宫里了,这种情况下就更加危险。

驴友救援由谁买单?

作为一个5A级景区,只要说游客以正常渠道购票,进入景区发生意外,所有的景区都会负有相应的责任,只不过要看带游客是因为什么样的情况所导致的,对于一些景区在危险的地方,都会有警示牌,禁止攀登或者有其他危险的提示,如果因为游客个人行为所导致的事故,景区所承担的责任就会小一点。

作为景区他们对于那些没有购票,而发生意外的游客也会进行人道主义援助。我曾经看过一则新闻,在国内某4a级景区,因为几位驴友翻山进入之后坠落谷底。景区负责人联合当地的救援队,还有消防部门,进行救援救援费高达数10万元。因为动用了直升机和人员的公费。这一部分钱景区指挥承担50%,因为这是人道主义援助,而其他的费用需要被救者全部来承担。

如果说是正常的游客,那么景区会负有全部责任,因为这一部分钱也包含国家每年给予景区的补助,并不是景区支出全部。但是我们在外边旅游的时候,还是要把安全放在第1位,尤其是和老人一同出行,尽可量的少到人口密集的地方以及登山爬高的场所。

出门旅游也尽可能的结伴出行,当发现危险的时候,第一时间可以寻求帮助。对于驴友这种行为也尽可能的少参加,因为这种活动每年发生意外伤亡的太多太多,因为不具备专业性,所以才使悲剧一次又一次上演。

公务员时政热点:如何看待有偿救援

其实,这个问题一直是热门话题。在安徽黄山,这一问题有了定论。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规定,该景区今年将启动实施有偿救援,对违规逃票私自进入或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等情形,求救的游客或驴友,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

目前,以探险、挑战为目的的户外旅行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相关活动组织参与盲目性、风险管理控制非专业性、监管与法律规制薄弱性等多重原因,导致近年来驴友遇险的事故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一些驴友因此付出沉重的生命代价,另一些驴友虽然获救,但也让国家和社会承担了高额的救助费用。

而对于驴友,尤其那些违规探险的驴友所产生的救援费用究竟应该由谁承担也引发了不少讨论。本次黄山市作出规定要求违规驴友承担相应救援费用,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然而,这种一刀切的归责方式还是与现行法律存在一定冲突。

严格说来,救援费用应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公共支出。无论公民出于何种原因陷入何种危险,哪怕是驴友违法侵入到自然保护区而后遇险,国家都有为之提供救助的法定义务。或许有人会质疑,不能为公民的违法行为买单,这样对守法公民并不公平。可是,须认识到,当公民有违法行为,我们只需要对之进行依法处罚即可。公民和国家的关系正在于,公民纳税,国家提供服务与保障;公民违法,国家依法对之制裁。

而另一部分则是非公共支出,除了警方、消防、主责部门等法定救助机构,还有医院、专业救助机构,甚至非救助相关部门、热心群众投入了人力物力等。这些主体并没有法定救助义务,但是多数时候有效救助又离不开它们,不可能指望警方与消防能够提供所有专业化救助服务。

那么,这些主体所提供的救助行为则并不是国家和公民的关系,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民法规定了无因管理制度,“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很显然,非公共支出部分应当由获救驴友全部承担,即使或景区为之垫付,也有权利与义务向驴友追偿。

遗憾的是,在不少的驴友救援中,为驴友全部买单了,这实际上是在慷他人之慨,让公共财产承担了不该承受之重。而黄山市拟用的一刀切有偿救援方式也并不妥当。当前,驴友屡屡发生意外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相关立法的探索也应该早日提上议程,对于相关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进行严格厘清,让驴友救援费账单成为一笔明白账。

景区为何让一游客终生免费旅游?

对于“有偿搜救”这个新鲜事物,舆论的态度往往是复杂甚至矛盾的。一方面,当有“驴友”违规探险被救助时,舆论往往呼吁由驴友为自己的任性买单,而不是让景区或公共财政负担救援费用;另一方面,当有“驴友”因为费用问题放弃“有偿搜救”、没有得到及时救助时,景区又难免面临“见死不救”的道德指责。

其实,“有偿搜救”不是见死不救,反而是给“驴友”增加了一个选项:是选择搜救效果一般的免费公共服务,还是选择更熟悉景区地形、更具有救援经验、效率更高的“有偿搜救”。从这个角度来说,“有偿搜救”不应该承受道德压力,选择权在“驴友”手中,一切都取决于“驴友”自身的风险评估与利益考量。

“有偿搜救”的真正目的也不是牟利,而是通过收费提高“驴友”的违规成本,起到震慑、警示作用,进而减少景区事故的发生。事实上,从亚丁景区的实践来看,实施“有偿搜救”两年来,违规穿越减少一半以上,这正是“有偿搜救”作用的体现。同时,一定程度的市场化、合理的成本分摊,也让搜救更专业,**提高搜救成功率;反之,如果救援成本完全由景区承担,难免会降低景区参与救援的积极性。

因此,“有偿搜救”是大势所趋。从长远来看,本身就违反景区规定,又想免费获得高质量的救援服务,这种选项在任何景区都是不应该存在的。

日前一名47岁的男客在腾冲热海景区内不慎落水,受到其他游客及景区管理人员的救助。为此,景区决定:将为见义勇为的2名游客提供终生免费游览火山和热海景区的服务。

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晓介绍,11月21日,一名47岁的男客在热海景区仙人桥附近贴近游客防护栏自拍过程中,身上物品滑落到防护栏外的河边。随后,该游客忽视安全警示翻越护栏捡取物品,在翻越时身体失去重心摔进景区年平均温度在20度—25度的河道边。

事发后,景区监控中心立即呼叫就近的管理人员前往救援,途中,随团的其他几名热心游客一边拨打景区救助电话,一边到河边对该名男客进行救扶。

不到5分钟,景区安全巡逻工作人员赶到事发现场,随后,景区救援小组相继赶到现场,在对受伤游客进行初步诊断和救治后,救援小组用单架将游客护送到景区入口。

当日17时10分,腾冲市人民医院120赶到景区,将受伤游客及时送至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腾冲市人民医院诊断,该名男客并无烫伤,目前生命体征平稳,正在做进一步的观察治疗。

此次发生后,景区当即作出承诺:将为2名见义勇为的游客提供终生免费游览火山和热海景区的服务。杨晓称,“看到游客能够积极帮助落水者,我们也觉得很温暖,这种行为值得鼓励。”